仇明阳律师,岳阳汨罗市人,湖南大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。自取得从业资格以来,陆续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,也办理过多起离婚、债权债务、交通事故等各类民事案件。凭借过硬的专业知识、严谨负责的职业态度,秉承“受人之托,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仇明阳律师
手机号码:15243637115
邮箱地址:542733925@qq.com
执业证号:14306202010196895
执业律所:湖南大义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湖南省汨罗市国际广场一栋五楼
一、个人欠条范文如何书写
欠条
_____(欠款人)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(欠款来源),今欠_____(债权人)_____元(大写人民币_____元),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清。如到期未还清,愿按月利率2%(百分之贰)计算支付逾期利息。若提起诉讼,应当向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立此为据。
欠款人:_____
身份证号:_____
家庭住址:_____
电话:_____
保证人:_____
身份证号:_____
家庭住址:_____
电话:_____
_____年_____月_____日
二、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
欠条的有效期,实际上是指欠条的诉讼时效。欠条的诉讼时效,不影响欠条本身的效力。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,无论多久,欠条本身都是具有效的。如果欠条过了诉讼时效,可能就不得到法律的保护。
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《民法总则》第一百八十八条,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:向人民法院请求,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所以说,欠条的诉讼时效,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。如果写明了还款时间,那么诉讼时效,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。未约定还款日期的,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;约定了还款日的,需在还款日届满时,方可要求返还;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,出借人应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法律依据:
网友:个人欠条未写还款日期怎么办?
律师:对于无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,要看先前的交易是否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。若约定有履行期限,这种情况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,从中断时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。若未约定过交易款的履行期限,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,则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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